2008年2月10日 星期日

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



DNR (Do Not Resuscitate)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


天使因安於愚人節住進外科加護病房


其診斷為"無可救藥的愛上外科"


因病情嚴重目前仍於加護病房觀察中


近日病況日趨惡化~血壓直直落~已跌出60大關~快要買單了


小志志: 請家屬進來


小志志: 你是天使因安因天使? 妳好~我是加護病房值班醫師~天使因安目前病情不樂觀~在這樣下去~很快就會出現心律不整~屆時我們可能除了藥物之外~必要時要電擊整脈~而血壓方面若在強心劑使用最大劑量下仍矜持不住~那我們必須施行心臟按摩~也就是壓胸的動作~這個動作常常會使病人肋骨斷裂~當然呼吸道方面我們則必須插管接上呼吸器輔助~插管動作若有疑問可上部落格看看!


天使: 嗚嗚嗚~~嗚嗚嗚~~嗚嗚嗚~~嗚嗚嗚~~已淚潸潸如雨下~~我不要~~~~


小志志: 大部分家屬都不忍心在最後關頭看到自己親人還要受到這樣的折磨~因為心肺復甦術是針對一些急性重症病人來說較有意義~若是一些慢性重症~如癌症之類的~心肺復甦術只能拖延個幾10分鐘~對於病人本身而言~常常是痛苦的延續~並不是生命的延長!


天使: 嗚嗚嗚~~我了解~~天使因安從小就得了這個"無可救藥的愛上外科"~~這是一種慢性重症~~我完全了解~我實在不忍心在最後天使因安要被壓被電~他這輩子已經被電得很慘了~不要再電了


小志志: 我完全同意妳的想法~不愧是天使因安因天使~那按照緩和醫療條例~我就讓妳簽個DNR同意書吧~這是民國89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~主要是讓家屬多一個選擇~妳是家屬吧?


天使:是的 (受益人是我)


從我出道以來


不知道這套說詞反覆說了幾次


DNR除了在病人死亡之前向家屬宣告病危讓家屬多一個選擇之外


同時也告訴照顧這位病人的醫護團隊


千萬不要在病人最後關頭去作壓胸電擊的動作


時有耳聞~某某值班醫師不知道病人已簽了DNR~還跨坐在病人身上壓胸~家屬怒不可言


但這還好


對於DNR的濫用我想才是該好好深思的


病人肺炎要叫家屬DNR


病人潰瘍穿孔要叫家屬DNR


病人車禍斷腿要叫家屬DNR


病人糖尿病截肢要叫家屬DNR


..............ETC


其實以上那些DNR其實都是醫師不想施行心肺復甦術(因為會很累)


緩和醫療條例明顯指出下列情況始可不施行心肺復甦術


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


末期病人定義為罹患嚴重傷病,經醫師診斷認為 不可治癒,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。


日前有一病人就是因為潰瘍穿孔術後住進外科加護病房


家屬一進來就要求要簽DNR


當時病人呈現敗血性休克~若無強心藥物使用


身體其他器官勢必會因為無足夠的血液灌流而逐漸衰竭 (被牽拖到)


學長來一看~幹什麼


對阿!幹什麼~病人的病程並非是死亡不可避免


怎麼可以因為家屬主動簽DNR~便放棄該有的醫療行為呢!


說得對~於是便偷偷的使用強心劑 (心中真的很崇拜學長)


婆婆一天一天進步~有一天


某個小孩又進來簽了一份DNR


連同上次已經有兩張了~雖然內容不一~但都是在最後不電不壓


會客時~我將這兩張DNR同意書退還給家屬並告訴她們: 別鬧了!


感覺蠻爽的~其實應該一開始就阻止家屬的意圖的


婆婆已於日前順利拔管脫離呼吸器上病房了 (不是上天堂喔)


DNR


應該是給臨終病人的一種解脫


希望不要變成宣告死亡的一種工具


就像天使因安說的:病人在醫師放棄時就已經宣告死亡~千萬不要濫用DNR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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